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等部门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我院按照相关工作程序,经过综合评审,明确以下学生获得2024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李杰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
团委书记:桂海钦 电话:13636001336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投诉方式:
邮箱:317725036@qq.com 电话:0713-8833269
黄冈师范学院商学院
2024年11月1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