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素质测评(基础分15分,低于9分为不及格)
1.有如下现象者,必须在基础分中进行相应扣减:
(1)受到学校警告处分扣3分、严重警告扣4分、记过扣5分、留校察看扣6分;
(2)考试舞弊被发现者,每次扣2分;
(3)见义勇为或及时发现制止重大违纪及安全隐患加2分;
(4)青年大学习未完成被通报的同学,每次扣1分,逐次累加。
2.自本学年第二学期起,志愿汇时长每12小时积0.3分,总分上限为1.5分。
二、学习成绩测评(满分50分)
班级学习成绩总评第一名记满分50分,其它名次按每降一名次递减0.3分计算。
注:分数相同者按同一名次计算。
三、课堂考勤测评(基础分6分)
课堂迟到扣0.3分,早退和旷到扣1分;
注:含大一年级早晚自习(早晚自习分值相同)
四、团组织生活会测评(无基础分)
在团组织生活会开展中,迟到每次扣0.3分,旷到每次扣1分,
违纪严重者——如(讲话,睡觉,玩手机等)每次扣0.5分。
五、寝室安全卫生测评(基础分卫生4分 安全6分)
1.有“优秀”记载的,宿舍每人次加0.2分,
2.有“较差”记载的,宿舍每人次减0.2分。
3.晚归每人每次扣0.5分,未归每人每次扣1分,私自在外租房每次扣3分。
六、干部测评(注:只在同期加分;同时任多种职务,取分数最高的职务加分,非特殊情况不累加,同时该职务需任职期半年)
1.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社团会长加3分;
2.学生党支部委员、党员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院、校级)学生会正副部长、社团副会长、班长(正副)、校国旗护卫队队长、指导员加2.5分;
3.社团正副部长、校国旗护卫队副队长加2分;
4.党员工作站站员、(院、校级)学生会干事、团支书、纪检委员、学习委员、组织委员加1.5分;
5.班级一般干部加1分(卫生委员未按要求检查卫生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6.足球队、篮球队、羽毛球队、排球队、乒乓球队、辩论队、礼仪队、舞蹈队、主持队、微信运营组成员,可叠加1分。
七、活动参与及获奖测评(基础分10分)(只在同期加分;累加)
1.院级一般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初赛加0.3分,进入复赛递加0.1分,每多参加一项加0.3,进入决赛则按照奖项加分(依据第9条).
2.校级一般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初赛加0.4分,进入复赛递加0.1分,每多参加一项加0.4,进入决赛则按照奖项加分(依据第9条)。
专业类技能竞赛取得名次在原有基础上多加0.2分。
2、团校学习结业加0.2分,党校学习结业加0.3分,
军训、团校、党校中获得优秀学员加1分。
3、优秀纪检、学习委员、心理委员或其他优秀班干等荣誉,校级加1分,院级加0.7分;
4.十佳女生、十佳心理委员按奖项名次加分;
5.优秀辩手、优秀社员每人加0.5分;
6.校三好加1分、百佳团支书1分、优秀共青团干部0.7、优秀共青团员0.5;
7.学生会优秀部长、优秀干事加0.5分,获优秀部门者部门每人加0.5分;
8.被老师或学生会相关部门公示批评的学生干部,扣0.5分。
9.科研活动:一般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记1分,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记3分,国家专利(有国家级证书)3分。
10.科研或实践项目立项:校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11.参与重大调研项目加3分,取得较好调研成果另加1分。
12.聘书:获得由正规机构与单位颁发的聘书记0.5分,可累加,实习证明不予加分。
13志愿者证书: 获得校级志愿者证书记0.5分,省级加1分,国家级加1.5分。
14.活动获奖(含比赛):同一事项参加与获奖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国家级:特等奖7分,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
省市级:特等奖6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校 级:特等奖5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
院 级:特等奖4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7分
注: 团体赛得分按个人赛同一标准给每个成员加分。
特 殊:辩论队校级赛事每场加0.3分,院级每场加0.2分;
每场院内公开赛/与别院友谊赛加0.1分,每场比赛仅参赛人员和替补队员加分。
注: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年度评优、五四评优不得另行加分。
八、证书测评(只在同期加分,刷分加0.5分且必须比前期分数要高)
1.英语四六级:学生首次参加考试即通过四级考试的,记2分,
学生首次参加考试即通过六级考试的,记2分,
每滞后一个时间段通过,递减0.3分的原则计分。
2.计算机通级:一次通过省二级或国家二级的记2分,
每滞后一个时间段通过的,按照递减0.3分的原则计分。
3.普通话通级:通过一级乙等考试的,记2分;通过二级甲等考试的,记1.5分;
通过二级乙等考试的,记1分。
4.技能性通级:学生每获得一个技能证书,记1分;每增加一个累加1分。
说明:
1、各班统一使用组织部下发的量化积分统计表(电子版),不得随意改动,方便横向比较。
2、各班量化积分由团支书负责统计汇总,由班长、学习委员、纪检委员、生活委员等班干部协助统计计算,必要的时候配合回查。
3、对于该细则及统计时的任何疑问或异议均可向本班团支书或学生会组织部询问,力争做到公平透明。
4、在完成本班量化统计之后,于本班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如有异议可于此三日内进行修改,三日期满后概不作修改,团支书将最终版本上交。
共青团黄冈师范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