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十佳励志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商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26

各学院: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提升资助育人成效,打造黄师资助育人品牌活动,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学校决定开展本科生2023年度十佳励志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

二、活动时间

    2024325-426

三、参评对象

通过学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在校本科生。

四、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学习刻苦,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2.恪守学术道德与科研诚信,学业成绩优良。

3.勇于克服在学习、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拼搏奋进,有突出的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

4.热爱生活,善施善行,积极投身国防建设或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感恩回报、创新创业、公益服务等活动,有突出成果或感人事迹。

5.往届“励志标兵”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评选流程

1.学院推选

1)宣传发动。参照学校“励志标兵”评选活动主题、对象、条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在学院内开展“励志标兵”评选工作。通过学院“励志标兵”的评选,挖掘、评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学生典型,由学院进行表彰宣传。

2)推荐名额。各学院将参加初审的“励志标兵”择优向学校推荐,原则上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推荐1人、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推荐1-2人。相关资料交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材料初审。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符合推荐条件。

3.校园投票。学校将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事迹材料通过“黄师学工”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由全校师生进行网络投票评选。

4.现场评审。学工部组织评审,参评选手现场讲述成长经历和励志故事,限时3-5分钟(每位选手需制作PPT)。评委结合参评选手的现场表现及微信投票结果予以打分,最终确定“十佳励志标兵”人员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定

5.事迹整理。整理“励志标兵”事迹材料,汇编成册。

6.表彰奖励。对荣获黄冈师范学院十佳励志标兵”称号的学生,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并召开专题表彰座谈会。学工部获奖同学的优秀励志事迹在相关平台上进行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择优推荐,确保高标准选拔身边的励志典型

2.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搜集和挖掘助学成长成才的学生典型,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本学院报送的学生典型案例,鼓励广大学生励志成长成才。

3.请各学院于42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度励志标兵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档、纸质档各1份);

2)学生个人典型事迹材料(1份,电子版,文字材料要求真实准确,2000字以内);

3)《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度励志标兵推荐名单登记表》(附件2)(电子档、纸质档各1份)。

4)《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度励志标兵候选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档、纸质档各1份)。

 

学生工作部(处)

2024322

 

 

 

 

 

黄冈师范学院2023年度励志标兵候选人

事迹材料要求

 

个人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

最后一段附个人座右铭或人生格言。

1.材料内容

个人简介;

个人经历;

个人荣誉;

学习方面;

工作方面;

生活方面。

 

2.递交照片要求

1)所有申报学生递交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反映受助学生事迹和精神风貌的近期学习、工作或生活场景彩色照片2-3张(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600*800)。

2)学生照片分别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正面免冠照))、“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学习、工作和生活照)。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