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2016-2017年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教学班: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学工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增强我院学生年度评优工作的规范性,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2016-2017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月华 刘汉成
副组长:余晚霞、王庆、周业旺、柯珍堂、管中柱
成 员:程惠、汪继东、张苏明、张丽、班主任、学生代表等
(二)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班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班干、学生代表组成。
(三)各年级分别成立以年级分管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干部为成员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四)学生工作办公室成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工作纪律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程惠
成员:汪继东、张丽、张苏明
二、评定范围及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在2014、2015、2016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申报(注:受过处分的学生和受过通报批评文件的班级,不论撤销与否,均不得申报)。
1.三好学生主要参考学生学习成绩及进校后的综合表现评定
2.优秀学生干部主要参考学生进校后的综合表现评定,
3.先进班集体主要参考该集体与该集体的学生在校的综合表现评定。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具体申报条件见《黄冈师范学院学生手册-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相关条款。
三、评审办法
(一)评比名额
1、三好学生标兵按每600名学生评选一人的比例进行评选,不足600人院系可评选一人。
2、先进班集体按各学院参评班级数的5%评选。
3、校级三好学生(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0%评选。(取整数,不得四舍五入)
4、院级三好学生(含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0%评选。(取整数,不得四舍五入)
(二)综合评分和学习成绩排序
1. 三好学生综合评分成绩为主要依据,详见附件1:综合素质量化积分细则。
2.各年级、各班严格做好学生的综合评分工作。同时要对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排序,学习成绩计算方法同综合评分中对学习成绩的测评办法。学习成绩主要依据学生在2016-2017年度的平均成绩,考核指标截止到今年8月31日。
3.“综合评分”和“学习成绩”按专业年级排序,包括姓名、班级、学号等(样本见附件2、3、4)。
4.要切实发挥综合评分和学习成绩的导向作用,按照排名情况进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审。
(二)在三好学生评审工作中,应从实际出发,特别关注学习成绩优异,在校表现优秀的学生。
(三)各班应根据我院下达的各项指标,等额上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初评结果。
(四)在评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期间退学的学生取消参评资格,其名额由退学学生所在的班级补报;在评选结束后休学、入伍的学生不影响该项荣誉获得。
四、评审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或集体,要严格评审程序,认真履行“公示制度”;严肃纪律,不讲私情,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吃拿卡要、收受钱物,严禁徇私情和打击报复,对违反规定者,学院将严肃查处。
(二)各班要切实把工作做细,特别注意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按要求上报。
(三)各班制订了综合评分细则的,要符合学院总体要求,并告知全体相关学生,在评审前报学生办公室审查备案。
(四)学院投诉电话:0713-8833879
五、评审时间:
1.8月31日至9月9日,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将评审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给学生办公室。(申报优秀班集体和三好学生标兵的,需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9月10日学生办公室完成汇总,将评审材料交到领导评审小组评审。
3.9月11日至9月13日,学生办公室完成全院评审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4.9月14日至9月19日,将初审名单在我院内进行公示。
5.9月20日学生办公室将评优汇总表及材料交到校学工处。
商学院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