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我院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教师认真搞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便于考核教师的工作业绩,选拔出我院优秀教学工作者,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考核指标
| 序号 | 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分 值 | |
总分 | 细分 | ||||
基础部分 | 1 | 专业 建设 | 1、认真参加申报新专业: 项目负责人 参与教师 2、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项目负责人 参与教师 3、修订教学大纲 项目负责人 (含实验大纲): 参与教师 | 9 | 3 1 3 1 3 1 |
2 | 课程 建设 | 1、省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负责人 2、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负责人 3、校级优质课程立项建设负责人 4、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骨干教师 5、参与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骨干教师 6、参与校级优质课程建设骨干教师 7、校级选修课程立项 8、校级选修课程申报 | 13 | 7 5 3 3 2 1 4 2 | |
3 | 教学 规范 | 1、授课计划按时上交,并无差错 2、没有无教案上课情况发生; 3、现场抽查教学进度,执行与教案、授课计划保持一致; 4、无请假、调课、补课情况 5、请假、调课、补课手续齐全;及时、规范; 6、无教学事故发生; 7、无监考事故发生,无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成绩的; 8、评阅试卷和登录成绩差错率≤1% 9、及时按要求阅卷、上网登分、装订试卷 | 10 | 1 1 1
2 1 1 1 1 1 | |
4 | 教学 质量 监控 | 1、每学期院领导、系主任听课6次以上,一般教师听课4次以上; 2、学生评教、领导和视导员评教无差评(评价分低于60分),差评一项扣0.7分 | 4 | 2
2
| |
5 | 实验 实践 | 1、实验实践教学授课计划上交及时; 2、实验卡片、实验日志与实验计划保持一致 3、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 4 | 1 2 1 | |
6 | 毕业 论文 | 1、毕业论文指导按时提交选题; 2、毕业论文指导按时提交开题报告; 3、毕业论文指导按时提交定稿; | 3 | 1 1 1 | |
7 | 教学 任务 | 1、每上一门新课 2、教学任务饱满者(每学期教学基本任务128节,因学院教学工作量不足导致的教学基本任务未满额的视同完成基本工作量)每增加36学时增加2分 | 4 | 2 2
| |
8 | 教学 质量 | 1、学生评价课件优秀 2、教师评价教案优秀 3、学生评教、视导员评教、领导评教和同行评教平均成绩 95分以上 90-95分 80-90分 70-80分 | 13 | 2 2
9 7 5 2 | |
9 | 教学 工作 态度 | 1、师德师风好,道德品质优良 2、 教学态度好,工作积极认真 3、服从安排,积极参与院系教学活动 | 10 | 3 3 4 | |
优势部分 分 | 10 | 平台 建设 | 1、指导青年教师竞赛活动或指导学生参加比赛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1)参加指导一项 (2)获奖:校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 省级: 一等/二等/三等(优秀) 国家级: 一等/二等/三等(优秀) 2、毕业论文获省优秀毕业论文;每篇2分 3、教研立项方面,国家级/省级/校级/项 4、教研项目结题,国家级/省级/校级/项 5、教研论文 权威/重要/核心/一般 (获奖或其他,按级别就高不就低计算) | 30 |
0.5 1/0.85/0.7 2/1.5/1.2 2 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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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办法
1、总分=基础工作分(70)+优势部分分(30)
教学优秀工作者以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教学态度分:系主任的教学态度分由院领导打分,取平均分;
一般教师教学态度分由院领导和所在系系主任打分,取平均分。
3、优势部分分若没人超过30分,按照实际分计算;
4、若有人超过30分,则以最高分为30分;其他人的得分=(实际得分/最高分)×30计算。
5、教学优秀工作者每年评选2名,其中副高职称及以上教师1名,副高职称以下教师1名。
6、此考核作为年终教师考核依据。
三、考核对象:商学院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
1、因违纪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教师,不参加评比;
2、凡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参加评比。
四、附则
1、本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商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2、如有与本评选办法有冲突的管理办法或制度以本评选办法为准。
3、本管理办法于商学院第二届教代会通过后正式执行。
4、学院领导参与考核,但不参加评奖。
5、本办法所称“新开课程”是指教师在我院担任的三门以上(不含三门)且第一次教学的课程。
黄冈师范学院商学院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