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表现测评(基础分20分)
有如下现象者,必须在基础分中进行相应扣减:
(1)受到学校警告处分扣8分、严重警告扣10分、记过扣12分、留校察看扣15分。
(2)受到商学院通报批评(含考试舞弊),扣3分;达到2次及以上的,扣5分;
(3)拖欠学费的扣10分
(4)及时举报制止重大违纪及安全隐患加5分
(5)考试作弊,扣5分
二、考勤测评(课堂、活动、基础分20分)
旷课扣5分,早退扣3分,迟到扣2分。
三、寝室安全卫生测评(基础分15分)
有“优秀”以上记载的,每次宿舍每人加3分;有“较差”记载的,每次宿舍每人扣3分。夜不归宿扣5分,私租住房扣10分。
四、团组织生活会测评
在团组织生活会开展中,迟到每次扣2分,旷到每次扣5分。
五、干部测评(只在同期加分;同时担任多种职务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加7分;
学生党支部委员、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社团会长、班长加6分;
社团副会长、社团部长和副部长、学生会干事、班级纪检、团支书、学习委员加5分;
班级一般干部加3分;
商学院足球队、篮球队、辩论队、礼仪队、排球队等成员,加3分。
六、活动参加及获奖测评(基础分10分)
1、院校级一般文体活动、公益活动(暑假实践,献血)等活动的起点分为1.5,每多参加一项加0.3,进入复赛另加0.5;校级文体活动起加分2,每多参加一项加0.5,进入复赛另加0.7分。
2、团校学习并结业1分,党校学习并结业2分。
3、科研活动测评:一般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记4分,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记8分。
4、文体活动获奖:同一事项参加与获奖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
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4分
校级获奖: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优秀奖2分
院系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5分
5、聘书:获得由正规机构与单位颁发的聘书记5分,可累加。
注:
团体塞得分按个人塞同一标准给每个成员加分。
辩论队进行的正规辩论赛,院级每场加0.5分,校级每场加1分,每场比赛全队所有人员均加分。
当年军训、团校、党校中获得优秀学员加2分
获得校级优秀纪检委员、学习委员,或其他优秀班干等荣誉分别加1分,院系级加0.7分。
被老师或学生会相关部门公示批评的班干,扣5分。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年度评优、五四评优不得另行加分。
七、证书测评
英语通级:学生首次参加考试即通过四级的,记3分;每滞后一个时间段通过的,按照递减0.5分的原则计分;通过六级考试的,记5分。
计算机通级:一次通过省二级或国家二级的记3分,每滞后一个时间段通过的,按照递减0.5分的原则计分;
普通话通级:通过二级乙等考试的,记1分;二级甲,记1.5分.一乙2分。
技能通级:学生每获得一个技能证书,记2分;
说明:
1、各班统一使用组织部下发的量化积分统计表(电子版),不得随意改动,方便横向比较。
2、各班量化积分由团支书负责统计汇总,由班长、学习委员、纪检委员、生活委员协助统计计算,必要的时候配合回查。
3、对于该细则及统计时的任何疑问或异议均可向本班团支书或学生会组织部询问,力争做到公平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