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黄冈师范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同时做好2015年初召开学校三届一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经商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于2014年12月27日(星期六)召开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请批示!
此致
敬礼
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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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yblogs来源:Fyblogs发布时间:2014-12-26浏览次数:79
校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黄冈师范学院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同时做好2015年初召开学校三届一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经商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于2014年12月27日(星期六)召开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请批示!
此致
敬礼
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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