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成绩测评(满分50分)
总评第一名记满分50分,其它名次按每一名次递减0.3分计算。
二、活动参与、评优与获奖(基本10分)
1、学校及商学院一般文体活动与公益参与:起加分为0.2,每多参加一项加0.2,进入复赛另加0.1.
备注:献血加0.2分/次,其他临时性活动以此为标准。(未明确的:班内讨论决定)
2、大型竞赛参与(军歌赛、运动会、元旦晚会、市场调查、创业设计大赛、英语翻译大赛等)
起加分为0.4,每多参加一项活动加0.4,进入复赛另加0.1.
3、只要团校学习并结业0.2 党校学习并结业0.3。长期有效,可加分。
4、文体活动获奖:(个人)同一事项参加与获奖不累加,只取最高分。
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
市级及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校级获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7分
院系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7分,优秀奖0.5分
当学期军训、团校、党校中获得优秀学员加1分。(只加获荣誉的那个学期,一次)
当学期获得校级优秀纪检委员、学习委员等荣誉分别加1分,院系级加0.7分。
团体赛事,得分减半。
国家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年度评优、五四评优不得另行加分。
三、课堂考勤测评(基本分6分)缺课一次递减1分计算,迟到或早退的,扣0.3分。
四、寝室卫生测评(基本分4分)
有“良好”以上记载的,每次加0.1分;有“较差”记载的,每次减0.2分,
在学校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中获得奖励的,每人加0.5分。
五、干部测评
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加3分,党支部委员、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班长、社团会长2分;
学生会干事、班级纪检、团支书、学习委员,加1.5,
社团部长和副部长、班级一般干部1分;同时担任多种职务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商学院足球队、篮球队、辩论队、礼仪队等成员,加0.5分;
六、科研活动测评:一般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记1分,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记2分。
七、英语通级测评:本科生首次参加考试即通过四级的,记2分;每滞后一个时间段通过的,按照递减0.2分的原则计分;通过六级考试的,记满分4分。(该项分数每学期有效,每次都可加分)
八、计算机通级测评 (该项分数每学期有效,每次都可加分)
一次通过省二级或国家二级的记2分,每滞后一个时间段通过的,按照递减0.2分的原则计分;
九、普通话通级测评:通过二级乙等考试的,记1分;二级甲,记1.5分. 一乙2.5分。(每次)
十、技能通级测评:本专科生每获得一个技能证书,记1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每学期有效)
十一、思想素质:接受学校及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扣5分。
备注:
在计算分数过程中,团支书负责计算活动与获奖、纪检负责计算考勤,生卫计算寝室卫生。学习委员负责学习成绩和各项证书。
学生会对各班班干考核评价:如学习委员的考核打分,请向学习部等处咨询。进行相应加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