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出发,绘制了未来1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宏伟蓝图。
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对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我国教育事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党中央高瞻远瞩,运筹帷幄,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未来10年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谋划蓝图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教育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教育。经过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不懈努力,在我们这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极大提高了全民族素质,有力推进了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推动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着力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农村教育得到加强,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教育事业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
在新世纪第一个10年向第二个10年迈进的新起点上,实现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2008年3月,全国两会刚刚闭幕,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把研究制订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作为新一届政府必须着力做好的一件大事。
胡锦涛对制订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意义作出重要阐述,强调全党全国要积极行动起来,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来10年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总体任务、重大政策措施提出重要指导意见,为教育规划纲要制订工作指明了方向:
――教育发展要面向未来。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满足现实需要,又要着眼未来、明确长远目标和任务;既要培养满足我国当前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又要造就更多引领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杰出人才。
――教育发展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和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一个国家发展和强盛,从根本上取决于国民素质;国民素质提高关键靠教育。
――教育发展要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教育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但“上好学”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教育公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
――教育发展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教育发展不是简单的数量扩张,而必须以提高质量为前提。实现教育科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要在人才培养、考试招生、办学方式、管理体制等方面深化改革。
根据中央部署,
运筹帷幄,周密部署,教育规划纲要制订工作全面、有序展开……
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教育规划纲要制订工作,始终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进行,凝聚了全党全社会智慧
历时近两年的教育规划纲要制订过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的过程,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过程,是专家学者建言献策的过程。
在制订教育规划纲要过程中,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就未来10年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作出指示,要求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推进教育公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多为人民群众做些雪中送炭的事。
胡锦涛多次深入学校调研,了解人民群众教育需求。2009年6月,胡锦涛在黑龙江省考察期间,专程来到从事特殊教育的哈尔滨市燎原学校,看望智障学生,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在审阅教育规划纲要文本时,胡锦涛特别批示要关注特殊教育。为此,教育规划纲要在发展任务部分专门增加第十章“特殊教育”的内容。
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教育规划纲要制订工作十分关心,分别以书面意见、批示等多种方式对起草工作进行指导,提出意见建议。
科学民主决策,广泛集中民智,这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也是起草一个让人民满意、符合我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保证。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教育是重大民生问题,全社会都很关心。教育规划纲要制订要开放,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别是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每一类规划和一些重大问题都可以拿到全社会讨论,在争论中求得共识,得到认同。要使教育规划纲要制订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
教育规划纲要在制订过程中先后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新年伊始,教育规划纲要文本首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就一系列重大问题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渠道发表意见建议210多万条,发来信件1.4万多封;第二阶段就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教育改革和发展全局的20个重大问题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加强农村教育、深化教育教学以及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各级各类教育中突出问题、保证教育投入和健康发展等4个方面。
一件件来信,一个个电话,一份份建议……承载着全社会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期盼,也为教育规划纲要逐渐完善提供了新思路。
2010年1月,经过一年多努力,教育规划纲要制订工作进展顺利,决定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涓涓细流,汇聚成川。社会各界对教育规划纲要文本公开征求意见反响热烈,踊跃参与,上至94岁的耄耋老人,下至不满10岁的小学生,纷纷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间,工作小组办公室共收到意见建议27855条,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考改革、高校去行政化、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很多意见建议思考深入,见解深刻,针对性强,对教育规划纲要文本修改完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条条建议充满期盼,一件件来信凝聚智慧。在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教育规划纲要文本进行了认真修改,其中72处作了较大修改,体现出尊重规律、科学发展总体要求。
社会各界对开放式研究制订教育规划纲要的方式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体现了党中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信心和决心,为进一步推进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增添了生机活力。
改革目标在广开言路过程中明确,发展共识在集中智慧过程中形成。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行动纲领
――一项项重大政策措施,都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
办一流教育,出一流人才,才能建设一流国家。
刚刚结束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吹响了进军号角:动员全党全社会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证和人力资源支撑。
教育规划纲要由序言、4个部分和实施组成,共22章、70条,约27000字。教育规划纲要确定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通篇贯穿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这一主线。
这是一个加快发展的行动纲领――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必须优先发展教育。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三个“优先”,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并保持稳定增长。
这是一个着眼长远的行动纲领――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这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行动纲领――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视改革的系统设计和整体安排,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
这是一个关注民生的行动纲领――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促进教育公平。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性任务。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这是一个实事求是的行动纲领――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重视教育质量。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对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意义重大。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摆在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注重教育内涵发展。
教育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教育规划纲要中的一项项措施,都是对人民群众愿望的积极回应。
针对“入园难”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
针对“学生减负”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
针对高考制度改革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
针对“择校热”问题,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教育规划纲要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设计了近期将启动实施的10项重大改革试点,涉及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大学制度、深化办学体制、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等。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未来10年,是我国实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关键阶段。
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未来10年,是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的关键阶段。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向全党全国发出号召: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到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