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商学院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7

各分工会: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提升教职工文明素质,推进校园文明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2023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工

二、评选标准

1.爱国爱家。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相亲相爱。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传承中华孝道,感念父母养育之恩、感念长辈关爱之情,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3.向上向善。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关心他人、助人为乐。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4.家教良好。父母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以身作则、耳濡目染,用正确道德观念塑造孩子美好心灵,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忠诚、责任、学习、公益的理念,相互影响、共同提高。

5.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绿色家庭意识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6.家风淳朴。践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且申报获批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予以取消: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不尽赡养老人义务;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评选要求

1.推荐名额。由各分工会按所分配的名额(各单位人数的3%,名额见附件1)组织推荐、评选、申报。

2.材料报送。各基层工会于4月21日前将《黄冈师范学院“文明家庭”推荐表》交校工会,并同时交电子档。联系人:简志芬,邮箱:2213529075@qq.com。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附件:1.名额分配表2.推荐表.doc

 

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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