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 年“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商学院发布时间:2024-04-11浏览次数:11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崇高师德,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学校“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名额

1.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职工中产生。

2.评选名额:全校“十佳师德标兵”10名。

二、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的要求。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关爱学生,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表现突出。坚守初心,主动作为,在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5.近年来已获得过学校“十佳师德标兵”、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如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师德先进个人等的人员不再参评。

三、推选程序

1.基层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推荐,推荐的候选人在本单位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原则上每个分工会推荐1人。

2.组织评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评选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3.结果公示。对确定的10名“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严格按照程序在学校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通过的候选人,由学校予以表彰并授予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十佳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各分工会要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单位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材料。填写《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除在推荐表上填写突出贡献外,另报送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3份。事迹材料须详实生动,文字简练,使用4号仿宋字、A4纸双面打印。

3.材料报送。请各基层工会于421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报校工会,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简志芬,电话:8835608QQ2213529075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2024年“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doc

 

校 工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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