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商学院寝室管理办法

作者:学工来源:学工发布时间:2014-11-20浏览次数:269

1.     每班男女信息联络员分别负责本班男女生宿舍。各班男女联络员职务空缺的应立即选出人选或由班干部兼任。

2.     信息联络员须掌握所负责寝室人员的寝室分布情况以及联络方式,及时掌握并上报本班寝室人员变更情况,保证与做负责寝室同学的联系方式畅通。出现寝室情况或联络方式变更的须及时通报班主任与相关辅导员老师。

3.     信息联络员每天需如实记录所负责的寝室到寝情况,对于未归学生需及时上报本班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如遇周末,重大节假日须掌握负责寝室同学的外出情况,在返校时应如实核对学生归校情况,对于未归学生要积极联系,掌握未归原因并上报班主任与相关辅导员

4.     信息联络员要积极检查所负责寝室的卫生状况以及安全问题,对于寝室卫生状况较差、线路较乱或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电器的寝室要重点关注并每周上报所负责寝室的卫生与安全状况。

5.     信息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寝室同学心理状况,每周须上报所负责寝室学生心理情况,对于情绪出现波动学生需积极引导,化解问题矛盾并及时上报本班班主任与相关辅导员。

6.     学院将不定期组织学生会抽查信息联络员的工作

7.     对于认真完成寝室管理工作的信息联络员将给予每学期 5 分量化积分的奖励。

8.     对于消极对待寝室管理工作致使寝室管理出现重大问题的将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5分量化积分。

9.     对于因使用高能电器等违规物品受处分的学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且在一年以内不得获任何评优及资助,同时所在班级评优及资助数量均减少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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